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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鑑於室內裝修設計與施工領域牽涉專業,消費者倘若遇到不肖的黑心業者,往往成為冤大頭,因此消保處通過室內裝修與設計的規範草案,包括禁止業者將工程轉包,同時必須在完成一定階段的裝修後,才能按比例向消費者收費,最後,如果經雙方驗收發現瑕疵而拒絕改善,消費者得要求限期完工或限期修繕,並可以解除契約,草案最快在六月上路。

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,有件誇張的例子,民眾已經跟裝潢公司約定好裝潢費用是300萬,但業者不僅未在完工期限內完工,反而說必須追加100萬工程 款,由於室內裝修設計是專業領域,消費者往往容易被當肥羊宰。因此這次修正的室內裝修與設計規範草案,內容包括禁止業者將工程轉包,同時業者在完成一定階段的裝修後,必須經過消費者驗收,才能按比例向消費者收費,同時為了避免拖延工程進度,明定業者如未於期限內完成工程,應按日給付工程總價千分之一計算的遲延違約金,可從工程款中扣除,另外,如果完工後消費者驗收不滿意,卻拒絕改善,消費者可以解除契約。

陳星宏表示,為導正建築物室內裝修業市場秩序,日前已審議通過內政部營建署研擬的「建築物室內裝修-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草案」及「建築物室內裝修-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草案」,消保處將儘速函請內政部依相關法定程序公告實施,預計最快可於6月上路實施。

【2012.05.17 01:40 pm 聯合晚報╱記者張博亭/即時報導 消保處通過 室內裝修與設計規範草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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